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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大局、统筹联动,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诉前化解批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作者: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8日

  【基本案情】

  原告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岱岳区辖区内重要金融机构,自2020年以来,其作为原告起诉达2000余起,占岱岳区法院受理的全部金融商事案件的90%以上。而金融借款纠纷因其存在金融机构胜诉率高,但回款难度大、债权实现率低的问题,给本地区金融生态健康发展带来越来越多的挑战。为了充分发挥法院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作用,针对原告于2023年9月-10月起诉的260余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岱岳区法院立足大局,批量进行化解。

  【调解过程及效果】

  一是召开庭前会议,出台讨论意见。通过对2020年以来原告诉至法院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行梳理,对此类案件诉讼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及双方当事人主要争议焦点进行总结分析,邀请区仲裁分会、人民调解组织以及金融机构资产运营中心等相关部门参与专门讨论会议,出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类案审理意见,为批量案件处理提供借鉴。

  二是完善诉前评估,提升办案效率。诉前对原告起诉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分类,划分可进行调解的案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将案件分流,秉承“应调尽调”原则,依法对原被告进行司法指导,引导双方积极通过调解将案件进行类案处理。

  三优化诉调衔接,畅通绿色通道。创立以区社会治理中心速裁团队诉调快审为中心,以民二庭精审为兜底的金融纠纷诉调对接新模式,既确保速裁案件的快审快结,也保证复杂案件的精细化审理。对已经立案的金融借款案件,经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由速裁团队委托相应的调解员进行调解,近七成案件调解成功;调解不成的,统一转“民初”案号,由涉金融绿色通道直接转入精审团队,确保批量纠纷化解在诉前阶段。

  四是加强协作配合,发挥专业优势。加强与金融中心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法院的司法指导作用和金融中心行业性、专业性优势,建立人民法院与行业组织“联动配合、非诉挺前”的解纷模式,推动批量金融借款纠纷专门性争议问题妥善解决,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典型意义】

  批量化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是岱岳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实践中坚持“小案不小办”的缩影。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高效实质化解矛盾,使衍生案件“减产”,让当事人“增收”,促使“小案”加速度,该类案件的化解,有利于激发金融机构的活力,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也对维护辖区金融安全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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