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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驻点执行集中猎“赖”
  • 作者: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2日

  为有效解决乡镇被执行人传唤送达寻人难、被执行人因来往交通不便到庭率及履行率不高等问题,区法院结合执行工作实际,组织开展首批下乡驻点集中执行行动,对涉民生、涉金融债权、涉特殊主体、涉营商环境案件及多年未结积案等进行集中执行。

  兵马未动  粮草先行

  行动筹划初期,党组书记、院长宋斌多次听取执行局关于驻点执行行动准备情况汇报,并就驻点执行干警的食宿安排等事项提出要求,作出安排。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峰与执行局副局长赵军联袂前往首批驻点执行的山口镇,与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接解决驻点执行干警的食宿问题,为驻点执行行动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错时执行  便民增效

  驻点执行期间,结合被执行人多系农村居民,日常作息时间不固定,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前往传唤寻人不易的实际,山口驻点执行三个团队的13名干警采用错时传唤的方式,早出晚归,奔波于传唤、调查的路上,执行文书现场签收率和当事人实际到庭率显著提高。截至10月26日,驻点执行小组共完成传票传唤500余人次,电话传唤150余人次,到庭300余人次。

  重点出击  彰显锋芒

  10月24日、25日,驻点执行小组在院、局领导的部署安排下,对两传不到、拒不履行被执行人集中采取拘传、拘留措施。两天时间里,执行干警辗转下港、黄前、祝阳、山口4个乡镇11个村,行程170余公里,成功拘传8名被执行人至山口法庭驻点执行工作室。经集中约谈、释法教育后,2名被执行人当庭履行了义务,5起案件执行和解,1人因拒不履行被实施司法拘留。在该次集中执行行动的威慑下,当日经传唤到庭的13起案件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并达成和解。

  区法院驻点集中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山口驻点执行小组对纳入本次行动执行范围的179起案件案均现场传唤送达3次以上,完成线下调查30余件次,执结案件14起,促成执行和解67起,化解执行信访案件1起,31起陈年积案执行取得积极进展,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110余万元。首批驻点执行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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