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优化营商环境
区法院积极营造法治环境 助力经济发展
  • 作者: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7日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并反作用于社会存在。法律属于社会意识范畴,是由特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相应的,法律以自己特有的属性为其所依存的经济基础服务。

2019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作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断。良好的法治环境能够保障企业经营有序开展,推动经济迅速发展。为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积极发挥法律的保护和指引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

首先,完善法治保障制度。加强产权保护,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力度,鼓励企业进行创新研发,在全社会形成“谁创造谁受益”的良好创新环境。加快建立开放共享的信用体系,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少企业交易风险。完善破产司法服务体系,稳妥处理企业的破产事宜,助力困难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或重组新生。坚持平等保护理念,维护各种所有制企业在市场活动中的平等地位,在市场准入、要素分配等方面平等对待,最大程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

其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法治环境的改善依靠法治政府的建设。政府在市场运行中的角色,相较于管理者的身份,更应当是服务者。政府应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服务水平,减轻企业负担。在制定政策时注重科学性和可行性,避免朝令夕改,损害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最后,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律权威。坚持深入企业,根据企业的需求进行法律宣传,促使企业加强法律意识,树立风险管理观念,使企业自觉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并运用法律保护合法权益。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良好的法治环境奠定良好的营商环境。有了法治的制度保障,经济发展的道路必将越走越宽阔。

关闭

版权所有: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府西路3号 电话:0538-8568910 邮编:27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