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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联合区民营企业信用纠纷调解协会成功化解某劳务输出服务中心诉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作者: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5日

  全区组织实施政法机关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新型工业化强区以来,区法院联合区民营企业信用纠纷调解协会开创“商会调解+信用建设+诉源治理”新模式,成功化解某劳务输出服务中心诉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某劳务输出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劳务中心”)是一家经营承接建筑工程高等级施工业务、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个体工商户,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林公司”)是一家建筑施工企业。2017年劳务中心施工了园林公司承接的某建筑项目,但双方未及时结清工程款,2021年初劳务中心起诉园林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三百余万元,一审法院保留了劳务中心对部分工程款待证据完备后再诉的权利,2022年劳务中心再次就剩余部分工程款诉至区法院。

  区法院受理案件并初步了解案情后,认为双方矛盾持续时间已久,互相早已失去信任,如何令双方达成和解、付诸履行,真正消除分歧、化解纠纷才是本案最妥善的处理方式,于是第一时间会同信用纠纷调解协会全面分析案情、制定调解方案,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联合调解工作。接受调解委托后,信用纠纷调解协会向双方送达了《信用惩戒告知书》、《信用承诺书》、《信用调解明白纸》等文书资料,交双方签字确认。承办法官从企业合规经营、诚信经营、劳动者权益保护等角度对双方进行释法析理,使双方对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达成一致。调解员给出调解建议,并明确告知双方对于调解结果,既可以通过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也可以通过提报信用中心对失信方进行信用公示、惩戒督促履行。经各方耐心沟通,园林公司于2023年3月将调解确认的工程款一次性支付给劳务公司,双方握手言和,达成新的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确认,劳务公司撤回起诉并表示今后将与园林公司继续保持友好合作。

  区法院不断强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意识,忠诚履行“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职责使命,发挥职能优势,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先行先试,“商会调解+信用建设+诉源治理”模式使争议双方对调解的公正性、执行力更加确信,真正实现了矛盾解纷调处协同有力、行动及时、化解到位,达到了当事人不结怨、法院不积案的双赢效果,为护航新型工业化强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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