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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模拟评估实施细则
  • 作者: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0日

  为客观评估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力度和成效, 2017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委托第三方发布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近期,社会科学院对该指标体系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基层法院的评估指标调整为4个一级指标、29个二级指标、51个三级指标。此外,各项指标的权重也发生了变化。为确保评估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落实到位,以工作实绩迎接第三方的检查评估,确保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现结合《“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中有关基层人民法院的评估指标及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

  在最高法院、省法院、市中院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指导下,充分认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大历史意义,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为考核标准,强化各项措施的落实,健全体制机制,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质效,不断破解执行难题,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二、任务清单

  规范执行部分  (35%)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完成标准

责任

部门

备注(需要建立的制度规范)

1、执行保全

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机制

1、建立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机制;2、该制度在案件执行中得到贯彻落实。(抽查卷宗)

立案庭;

执保办

出台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机制的

担保比例

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或争议标的财产价值的30%,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立案庭

保全申请与财产查控体系的衔接

保全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书面申请通过查控系统查询财产。

执保办

保全裁定执行的及时性

保全人员收到保全裁定5日内开始执行,情况紧急的,48个小时内开始执行。

执保办业务庭

2、财产申报

依法发布申报令

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均依法发布财产申报令。

执一、二、三庭

依法对于拒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进行法律制裁

法律制裁具体指罚款、拘留、拟追究刑事责任。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不算法律制裁措施。

执一、二、三庭

3、财产调查

网络查询及时性

执行人员收到案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启动网络查询,为100分。

执一庭执二庭执三庭

5-10个工作日内启动,为80分。

10-22个工作日内启动,为60分。

超过22个工作日未启动,为0分。

4、财产控制(查冻扣)

对于查到的财产,能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施控制措施的,须在48小时内采取措施;需要线下控制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采取控制措施,需异地控制的除外.

能够进行线上(网络查控系统)控制的,在48小时内采取措施,得100分;能够进行线上(网络查控系统)控制的,未在48小时内采取措施,得0分。

执一庭执二庭执三庭

进行线下控制的,在10个工作日采取控制措施(需异地控制的除外),得100分;进行线下控制的,未在10个工作日内采取控制措施(需异地控制的除外),得0分

5、财产评估

评估启动的时间:符合财产处置条件的,30个工作日启动评估,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30个工作日内启动,得100分。

执一庭执二庭

执三庭

超过30个工作日启动且有正当理由的,得100分。

超过30个工作日未启动且无正当理由的,得0分。

及时发送评估报告: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

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送当事人的,得100分。

执一庭执二庭

执三庭

超过5个工作日送达,得0分。

6、财产拍卖

合理时间内启动拍卖:符合拍卖条件的,30个工作日内启动拍卖程序,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30个工作日内启动,得100分。

执一庭执二庭执三庭

超过30个工作日未启动但有正当理由的,得100分。

30个工作日以上启动且无正当理由的,得0分。

7、执行款发放

新收案件一案一账户。

是否已完成

办公室

该项指标由省法院负责

执行款发放的及时性:具备发放条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发放,不能及时发放的,说明理由并经领导审批。

一月以内发放,得100分。

执一庭执二庭执三庭

此项工作可能进行专项检查

超过一个月未发放但说明理由并经过领导审批,得100分。

超过一个月未发放且未经过领导审批,得0分。

8、终本案件

是否符合终本的实质要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规定的条件进行检查。

实质要件任何一项不达标即为0分

执一庭执二庭执三庭

建立预防终本不达标、恢复不畅的保障机制

是否符合终本的程序要求:一是是否将相关情况告知了申请执行人并听取其意见;二是是否制作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并上网。

财产控制措施要告知当事人;终本裁定的内容要完整。

9、现场执行记录

单兵执法仪使用情况:进行强制性腾迁房屋、重大执行活动时是否使用单兵执法仪。

要有执法记录仪的录像并能查到,可以刻光盘附卷。

执一庭执二庭执三庭

建立执法记录仪日常使用管理规定

10、执行转破产

是否征求意见

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资不抵债时,承办人应告知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申请破产的权利,征求是否申请破产的意见并书面记录在卷。

执一庭执二庭执三庭

是否移送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向法院申请被执行人破产的,承办人应七日内将案件依法移送破产案件管辖法院审查。

执一庭执二庭执三庭

11、执行案件节点管理系统

执行案件是否均均纳入案件节点管理系统

所有执行案件均应纳入案件节点管理系统。严禁案件“体外循环”。中级法院严格审核辖区法院案件入网信息,及时通报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系统使用情况。

执一庭执二庭执三庭

节点录入系统的完整性

承办人按照全面、及时、准确的要求,将37个重要执行流程节点同时录入执行案件管理系统,保持案卷记录情况与系统录入信息相一致,通过查看执行日志就能准确掌握案件办理情况。

执一庭执二庭执三庭

  阳光执行部分   (10%)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完成标准

责任

部门

备注

1、财产查控、处分告知

财产查控措施告知被执行人

人民法院在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控措施后,应向被执行人送达查封、扣押等裁定书。(重点是将扣押措施以及足额冻结财产的措施告知被执行人。)

执一庭执二庭;

执三庭

财产处分信息告知被执行人

在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处分时,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扣划、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裁定书。同时要告知被执行人享有的执行异议。

执一庭执二庭;执三庭

2、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

执行主要流程节点告知当事人

通过短信等方式向当事人推送流程节点信息或提供网络查询密码供当事人查询。

执一庭执二庭;执三庭

3、执行文书公开

执行裁判文书公开

人民法院制作的结案裁判文书以及其他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或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应当在裁判文书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之日起七日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上予以公布。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包括驳回执行申请、执行异议、执行复议裁定书;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裁定书;中止执行裁定书,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裁定书;中止执行裁定书;拘留、罚款决定书以及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等。

执一庭执二庭;执三庭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公开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之日起七日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上予以公布。

执一庭执二庭;执三庭

4、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

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

人民法院制定的相关执行规范性文件应在本院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开(涉密除外)。

裁决庭

在互联网上公开的制度要全。

  执行质效部分(30%)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完成标准

责任

部门

备注

1、实际执结率

实际执结率=执行完毕的案件数/执行结案数

执行完毕的案件数=实际执行完毕+和解履行完毕+法定终结执行+销案+不予执行+驳回执行申请

如果统计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达到35%得满分;如果仅统计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达到80%即为满分。

执一庭执二庭;执三庭

2、个案的执行到位率

个案的执行到位率=初执结案件以及该案件相关执恢案件的到位标的额/初执结案件的申请标的额

80%以上的个案执行到位率超过50%,得100分

执一庭执二庭;执三庭

50%-80%的个案的执行到位率超过50%,得60分

50%以下的个案的执行到位率超过50%,得50分

3、执限内结案率

执限内结案率=执行期限内结案数/执行结案数

要围绕执行效率、执行效果、执行质量三项指标,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减少结案用时、提高执限内结案率,促进效率提升。

执一庭执二庭;执三庭

4、执行异议案件的结案率

执行异议案件的结案数=评估期限内结案数/收案数

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规范办理案件,提高办理效率。

裁决庭立案庭

5、网拍率

网拍率=网络拍卖案件数/执行结案数

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坚持网拍优先原则,全市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涉案财产的,应当采用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以非网拍方式处置财产的,要层报省法院执行局审批,确保今年网拍率不低于80%。

执一庭执二庭;执三庭

计算网拍率的时间起点由省法院确定;

6、执行行为撤改率

执行行为撤改率=执行行为被撤改数量/执行案件数

.坚决遏制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行为,通过执行异议、复议程序,发现、撤销或变更执行行为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责任倒查追究。

裁决庭;立案庭

7、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

出现因执行案件引起的国家赔偿的情况,应严肃问责。

赔委办

主要看国家赔偿案件数量

  执行保障部分(25%)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完成标准

责任部门

备注(需要完善的制度规范)

1、执行指挥中心

场所:独立的执行指挥中心

是否建立

办公室

设备:统一的执行指挥中心配备

按照上级法院要求,为执行指挥中心配齐电脑、彩色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

办公室

工作机制

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工作机制。

执行指挥中心

制定指挥中心工作运行机制

工作人员

为执行指挥中心配备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

政治部人事处

远程指挥

加强对执行案件的远程监督、调度与指挥。

执行指挥中心

制定指挥中心远程指挥运行保障机制

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制度

1、认真落实好值班制度,确保可随时实现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指挥、决策、会商、督办、汇报等工作任务。2、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平台实施每日签到制度,执行法院必须每天登陆签到。

执行指挥中心

制定指挥中心值班制度

2、人员保障

执行人员比例:在编执行人员占法院在编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十五

达到得满分;达不到0分

政治部人事处

执行法官员额:执行局法官员额的比例不低于业务庭法官的比例

达到得满分;达不到0分此项要抽查员额法官的办案卷宗。

政治部人事处

结构优化

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年富力强、热爱执行工作的干警派到执行局工作,为解决执行难提供充足的人力保障。

政治部人事处

队伍结构保障机制由由省法院统一制定

轮岗制度

通过干部轮岗交流、公务员招录遴选、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选任人民陪执员等方式,切实保障法院执行力量。

政治部人事处

制定轮岗制度

警务保障

选派素质高、能力强的法警协助开展执行工作,重大执行活动增派警力,确保执行活动的依法顺利执行。

法警队

出台警务保障制度

廉政建设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加强廉洁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执行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纪检监察室

出台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

培训

加强对执行人员的教育培训,积极鼓励执行人员参加上级法院、本院组织的执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行法官信息化应用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

政治部教育培训处

3、执行机构

裁执分离

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分别由不同机构行使

执行局

4、执行救助

专项执行救助资金

设立专项执行救助基金

赔委办

最高院有规定,专项执行救助基金由赔委办统一负责

5、执行工作方案

出台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

制定本院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纲要、方案或实施细则。

执行局

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

6、争取地方支持

争取由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出台支持解决执行难的专门文件

建立与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联合惩戒机制,争取由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出台支持解决执行难的专门文件。

执行局

1、当地党委、政府出台的文件;2、当地人大出台的文件

7、执行宣传

借助媒体宣传执行工作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为支持基本解决执行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研究室

执行纪实片

在法院内网、报纸、微信、微博上定期发布拒执罪典型案例

将本院已判决的拒执案件统一整理,定期发布,增强执行工作威慑力。

研究室

  注意事项:中院和基层法院除了执行监督,其他指标一样,权重不一样,基层法院分别是规范执行(35%)、阳光执行(10%)、执行质效(30%)、执行保障(25%)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院要切实加强对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必须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院长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其他党组成员及执行局全体人员要分工负责,具体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项任务按期完成,最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

  2.强化监督,落实责任。能否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中明确的各项指标,最终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关键要对照任务清单中提出的完成标准及具体工作措施,查缺补齐、查弱补强、查漏补全。为使各项措施能够落实到位,必须强化跟踪监督,严格各责任部门的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3.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是否实现,必须由第三方进行评估。因此,我们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绝不能搞花架子,走过场,更不能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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