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布署和中共泰安市岱岳区委办公室、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 2017年3月27日泰岱办发[2017]6号),经研究决定组建“全区执行网络员”队伍。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合作,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执行能力,构建利于执行工作的绿色环境,全面破解执行难,努力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在总结多年执行工作经验基础上,现决定在全区内实施,建立执行网络员制度。
推选制度:
执行网联员由村委推荐,每一行政村推荐原则一名,乡镇、办事处及区综治办与区人民法院共同批准后,由区人民法院予以聘任。
二、组建全区执行网联员队伍
(一)组织领导
岱岳区委政法委为全区成立执行网联员队伍的领导,其下岱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总协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工书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区综治班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一把手总负则。
(二)执行网联员的遴选范围和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热爱司法工作。
2.人品端正,会做群众工作,群众威信高,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
执行网联员的遴选范围: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或书记或主任担任。
以上人员自本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将本人基本情况及任职单位,经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书面呈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经审核通过后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为中心统一后,颁发法院执行网联员聘书。
(三)执行网联员的职责:
1、查找、提供被执行人下落。
2、协助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法律文书。
3、查找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4、协助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措施。
5、人民法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退出机制
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发现法院执行联络员,经确认启动退出机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得知执行线索不及时提供的。
2.故意提供虚假财产线索。
3.为当事人通风报信或泄露执行信息的。
4.任职期间受到刑罚处罚或其他强制措施,对执行工作产生不利影响的。
5.不能与职责和义务相适应的情形。
(六)监督考核
每半年考核一次,区综治办和区法院协商组织。将此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指标,达不到标准的实行一票否决。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关系人民群众权益保障,关系国家法律权威,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也是优化全区经济发展环境,推进法治岱岳、诚信岱岳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执行难也是长期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题,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各级各部门要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切实提高对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重要意义的认识,迅速行动,密切配合,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岱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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